處罰社媒言論足協人員:與紀律準則相符,沒照搬上賽季標準

  • 發布于:2023-05-16 15:46:29
  • 來源:藍鯨體育

5月13日訊 近日中國足協連續就部分俱樂部相關人員的不當言論進行處罰,對此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的相關負責人接受足球報采訪時談到了相關依據。

相關紀律委員會工作人員表示,此次針對謝暉等三人做出的處罰規定,其依據在年初針對各球隊進行宣講時已經再三強調過,——涉及《中國足協紀律準則》中“不負責任評論”的行為會受到相應處罰。

根據相關規定,自然人或組織通過新聞媒體發表與比賽相關的不負責任評論的方式蓄意攻擊比賽官員,其他運動員,官員,俱樂部(球隊),會員協會,賽區委員會及中國足球協會的,給予下列處罰:

(一)球員:至少停賽1場,或處至少1萬元的罰款。

(二)官員及其他人員:至少禁止進入體育場 (館)1場,或處至少1萬元的罰款。

(三)俱樂部(隊):通報批評、罰款或其他處罰。

俱樂部 (隊)負責人實施前款行為的,可追究俱樂部 (隊)責任。前款各項處罰可以獨立或合并使用。

根據這個處罰標準,謝暉與范兵均接近最低處罰標準進行的處罰,李鎮伯的處罰力度略重與其措辭有直接關系。

從紀律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的答復來看,此次處罰標準明確了。但是為何上個賽季某些更激烈、更嚴重的言論卻沒有進行相應處罰?比如有俱樂部抨擊中國足協為黑惡勢力,這個為何沒有被列為不當言論進行處罰?

對此紀律委員會表示,上個賽季的處罰標準和執行原則相應負責人不在,這個沒有處罰的原因并非目前工作人員所能解讀,其中緣由甚至可能已經超越目前足協的工作權限和工作范疇所能解讀的。

如果按照目前的標準,如果未來有人或者俱樂部在社交媒體公開再發表違規言論,該表述肯定會在被處罰之列,因此各俱樂部不能再以上個賽季的標準為參照,上個賽季沒有做出的處罰。不代表不應該被處罰或者更不應該作為本賽季處罰的參考依據。

新賽季足協的領導架構和相應執行工作人員都進行了調整,目前執行的是與紀律準則要求相符的工作原則,不會照搬上個賽季的標準。

盡管目前紀律委員會的這種解讀,在外界聽來有推脫責任的嫌疑,但不得不承認,這的確是客觀事實。對于“過激”言論的認定以及判罰標準一直在那,本賽季肯定將會嚴格執行。至于能夠在上賽季決定放過過激言論、不對其做出處罰決定的相應官員,目前全部都在接受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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